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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报业网   发布日期: 2007年1月16日
大学生"左派"的心理根源
李方



    《中国青年报》报道,南京某大学226名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签名呼吁法官轻判一个叫左凡的研究生。被告左凡在一起争风吃醋事件中,先是被竞争对手有预谋地群殴,后奋起反击,用自备刀具捅伤三人。法庭顶住学生舆论压力,以防卫过当判决左凡有罪。值得注意的是,网上两派的辩论中,挺左是“大英雄”、“有血性”的一派占有压倒性的人数优势。

    要问我怎么看这事,我倒想谈谈自己的经历。十几二十年前一个晚上,我正在读大学,突然传来消息:本校一学生在校外喝酒跟小痞子发生冲突被杀。校园里顿时炸了,没几分钟,要求“严惩凶手”的游行队伍已经拥出校门——那里边也有我。这个事在当时很轰动,我们也觉得理所当然。但是现在想想,我们弄明白前因后果了吗?我们向法律施加了什么样的压力?但是当时没人在乎这些,我们只知道,一个同学被人杀了,我们要给他报仇。在这里,情感压倒理智,“自己人”的归属感压倒了对于普世法律的敬畏。结果不言而喻,小痞子很快伏法。你惹谁不好,居然惹到我们大学生头上?那个年代,大学生是惹不起的!

    谈这段往事,我是想揭示一种典型的大学生心理,我认为它基本上也符合为左凡签名奔走的这些孩子。一个是抱团儿的群体意识,不关心来龙去脉,只分“我们”和“他们”——这个心理特征,恕我不敬,似乎年龄越小、知识越低、社会经验越少就越明显。没办法,人在不能自立至少心理上没有自立之前,会本能地寻找某种群体归属感,为此甚至可以不问是非曲直。当然拿我们那件事来说,杀人偿命分属应当,但的确我们并不关心细节问题,我们只要讨还血债。我们感到自己作为一个群体被人冒犯和践踏了,因此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出一分力。再一个是显示力量的冲动。我们意识到自己是有力量的,这力量来自我们的大学生身份,来自我们的集群而居,有点像黄健翔去年世界杯著名的呐喊:“他不是一个人!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是的,我们大学生也不是一个人。青春的力量,必然产生干预社会的冲动。大事干预不了,为同学讨个公道还是力所能及。何况我们知道自己是谁,大学生没有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可从来不低。我们说话了,谁要胆敢当耳旁风,全社会的口水能淹死他。

    尽管为左凡签名的同学们未必明确认识到这些,但我确信他们潜意识里是这个样子的。法官以学生们不了解真相为由未采纳其呼吁,维护了审判独立。其实从当年的刘涌案,网上意见成功地干预司法审判开始,司法界对于社会舆论的干预力量已经有所警觉,甚至在心理上形成某种逆反。没有这个背景,左凡案的法官大概也未必敢于如此斩钉截铁地驳回学生们的联名呼吁,毕竟他面对的是一个历来居于舆论强势地位的大学生群体。

    再说网上辩论中居于压倒优势的“左派”,大概同样属于“不明真相”或者没兴趣弄明白真相。他们只在意左凡孤身抗暴,而不在意法律定性的分野。说到底,他们就是不信任法律,不信任现行的司法体制,认定法律一定不会公正、法官也不会公正办案。如果说“法律是一种信仰”,那么左凡案表明,信仰的建立在我国依然任重道远,它包括民众观念,更包括法律和司法体制的完善——毕竟因果关系摆在那里。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南方都市报)